入学基本要求
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且实际高考成绩(原始分,既不含任何加分)达到本科第一批重点录取线;
英语成绩以150分满分计算必须达到120分或以上,报考人文社会科学院的考生的英语成绩必须达到130分或以上,而报考法律学院的考生的英语成绩更须达到135分或以上。海南省英语对应分将以海南省考试局公布所对应的标准分数为准。以120分为标准英语满分计算的江苏省考生必须达到96分或以上,报考人文社会科学院的考生的英语成绩必须达到104分或以上,而报考法律学院的考生的英语成绩更须达到108分或以上。
招生地区和分省计划名额
城大2014年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招生总数为208名:
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湖北、重庆、山东、天津、四川、福建、海南、云南、新疆、贵州、广西、青海、西藏、江西、宁夏、安徽、陕西、湖南、河北、吉林、山西、黑龙江、辽宁、河南、内蒙古、甘肃
(2014年分省分学院招生计划及其说明,将以各相关省市区高招办或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的版本为准。)
填报志愿须知
凡是在全国31个省市区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获得录取入学的考生,将会修读为期四年的学院制课程。授课地点在香港城市大学本部。
必须填报城大为第一志愿才有机会被录取。
城大以学院为招生专业,报考城大的考生应按照个人兴趣与能力和学院具体要求选择报读相关的学院。
城大在考生报考的学院(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报读法学院的学生,必须将法学院列为首专业志愿,才会被该学院考虑。其他的招生学院则只会考虑录取填报其学院为首三个专业志愿的考生。城大对其后的学院(专业)志愿或并没有填报的学院(专业),将不会作调剂录取。
报考科学及工程学院的考生可选择「工程类」或科「科学类」。
有意报考城大创意媒体学院的考生需提交学生作品。作品的类别可包括:摄影、绘画、素描、雕塑、作曲、演奏、电影、录像、软体、多媒体制作、小说、剧本、以及其他作品。学院希望通过作品首先看到考生的想象力、观察力和自我表达能力,其次才看考生已经具备的技巧。在媒体、艺术方面兴趣广泛的考生不妨提交各种不同的作品供学院参考。
修读法律学院或能源及环境学院的学生将分别于入学后直接入读法律学或能源科学及工程学课程。其他学院的学生,将视乎个别学院的安排及规定,选择学院辖下之主修专业,科学及工程学院的学生将按其入学组别选择‘工程类’或‘科学类’的专业。学习表现最佳的20%学生[(i)按首学年(学期B末)考试的累积平均积点(CGPA)排名;(ii)于学期A和学期B已修读的全部科目均达及格成绩;(iii)学期A和学期B成功取得至少30个学分,其中包括学院指定科目的学分],将可自由选择学院辖下的主修专业。其余80%的学生将视乎所选专业的名额及要求分配主修专业。考试不及格者,则按照香港城市大学教务规条处理。
录取标准及安排
对高招办或考试院按规定为城大提调的考生档案,在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教育部及卫生部之有关规定、实际高考成绩(原始分,即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符合香港城市大学在该省市区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城大将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英语水平、学院(专业)志愿,配合相关学院的具体要求,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录取时,城大一律不考虑加分。学术之外领域的专长或特长只作录取参考之用。
城大不接受退档要求,故考生在作出最终报考决定前应综合考虑个人和家庭经济情况。
确认程序
1.城大透过「统招」在录取结束后,招生处会以快递方式向已被录取的同学寄出录取通知书﹑录取须知(中﹑英文版本各一份,以英文版本为准)﹑回执以及迎新信函一份(中文版)等。
2.同时内地及对外事务处将致电通知获录取的同学,提醒应注意事项及留意接收快件。
3.获录取的同学须依照录取通知书的指示,在指定时间内填妥相关文件,传真或电邮至招生处,同时把原件邮寄至招生处以确认录取。
4.此外,同学应细阅录取通知快件内其它文件及信函,并接照要求完成各项程序(如赴港签证的办理手续﹑抵港前应做的准备及参加相关迎新活动安排等),以确保赴城大能顺利进行。
注意:
如新生不按指定的时间办理确认手续,当自动放弃录取论处;不依照指定日期到校注册入学,或于注册入学后退学者,当放弃录取或退学处理;已缴付的预缴学费(如适用)一概不予退还或转让。